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基层非正规土地利用实践与制度创新——以东莞市长安镇为例
黄颖敏, 薛德升, 黄耿志

The Local Informal Land Practice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 Since 1978:A Case Study of Chang’an Town in Dongguan City
Yingmin Huang, Desheng Xue, Gengzhi Huang
表3 长安镇非正规土地利用实践的演变过程
Table 3 The change of informal land practice in Chang’an Town since 1978
正规土地制度缺失阶段(1978~1986年) 绕过正规土地制度阶段(1986~2005年) 地方政府主导的土地制度创新阶段(2005年至今)
主要矛盾 国家、地方政府、乡村基层与土地制度之间的矛盾 经济发展需求与正规土地制度之间的矛盾 非正规土地利用实践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
非正规土地利用实践的作用者 国家、地方政府、乡村基层 地方政府、乡村基层 乡村基层
非正规土地利用实践的表现
形式
改变土地利用性质,出租、转让土地 改变土地利用性质,出租(半合法化)、转让土地 改变土地利用性质(部分合法化),出租(合法化)、转让土地(合法化)
非正规土地制度 非正规土地转让协议(口头)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
制度创新的作用者 村民、村集体 广东省政府
正规土地制度 1954年《宪法》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《土地管理法》 《集体建设土地流转办法》、《“三旧”改造政策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