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理科学 ›› 2001, Vol. 21 ›› Issue (2): 103-107.doi: 10.13249/j.cnki.sgs.2001.02.103
盛承发, 王红托, 苏建伟, 宣维健
SHENG Cheng-fa, WANG Hong-tuo, SU Jjian-wei, XUAN Wei-jian
摘要: 1992~1998年平均,我国12个棉花主产省(区)的粮棉单产比和植棉相对效益分别为1.94~7.24和0.95~5.41。经统计分析,这一单产比和相对效益每上升1,一个省1999年与1992年棉花产量之比就分别下降34.0个百分点、上升48.3个百分比。据此比较优势分析,在1999年我国棉花总产下调的形势下,甘肃、新疆宜保持原有产量水平,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河北、四川5省宜适当下调,而江西、安徽、河南、湖南、湖北5省则宜酌情处理。基于近期国际棉花市场形势的变化,作者认为,与其它省份一样,2001年甘肃、新疆的棉花产量也有较大的上调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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