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业生产类型划分方法探讨——以江苏省吴县为例
马湘泳
1982, 2 (3):
247-253,293.
doi: 10.13249/j.cnki.sgs.1982.03.247
吴县位于太湖东岸,环抱苏州市。自然经济条件优越,开发历史悠久,水陆交通方便,农业生产水平较高。通过利用航片对土地资源的调查量算,全县总面积245.1万亩(不包括太湖水面),其中耕地占总面积56.5%,水面占21.4%,山丘占10.9%,居民点占6.7%,道路沟渠占3.1%,其它用地占1.4%。从土地类型看,水田根据微地貌特征和开发先后,从高到低,依次为高平田、平田、半高田、低洼圩田、荡田、湖田和芦滩地等类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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